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變更注冊為中金新銳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相關業(yè)務安排的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變更注冊為
中金新銳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相關業(yè)務安排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
辦法》、《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yè)務適用<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
指導意見>操作指引》(證監(jiān)會公告〔2018〕39 號)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中金
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以下簡稱“《集合計劃合同》”)的
有關約定,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經中國證監(jiān)會 2025 年 6 月 16 日證
監(jiān)許可〔2025〕1248 號文準予變更注冊,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
下簡稱“集合計劃”)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變更注冊為中金新銳股票型證券投
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集合計劃管理人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中金公司”)變更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
一、本次變更主要內容
1、變更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由“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更名為“中金新銳股票型
證券投資基金”。
2、變更產品管理人
產品管理人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3、變更產品簡稱
產品簡稱由“集合-中金新銳”變更為“中金新銳股票”。
4、變更產品代碼
產品代碼由“A 類份額:920003,C 類份額:920923”變更為“A 類基金份
額:024711,C 類基金份額:024712”。
5、變更產品投資經理
產品投資經理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投資經理朱劍勝”變更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經理丁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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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變更產品會計師事務所
產品會計師事務所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變更為“畢
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7、調整估值方法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關于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等相關
規(guī)定相應調整估值方法。
8、根據法律法規(guī)更新情況同步更新相關法律文件。
二、本次變更的程序
根據《集合計劃合同》“第九部分 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換條件和程序”之
“(二)管理人更換的特殊程序”的約定,“在管理人和托管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管理人有權在對本合同無實質性修改的前提下,將本集合計劃變更注冊為其獨資
或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前述管理人變更事項無需召開集合計劃份
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但管理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辦理相關程
序,并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公告”。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為中金公司獨資的基金公司,在產品合同無實質性修改、對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
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由中金公司變
更注冊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變更注冊為
中金新銳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符合合同條款約定,無需召開持有人大會審議表
決,前述變更事項已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
三、變更注冊相關業(yè)務安排
1、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中金新銳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簡稱“《基金合同》”)生效,《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
同日起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2、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本基金 A 類、C 類基金份額開放申購、贖回、
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
3、本公告僅對中金新銳股票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變更管理人并變更注冊為
中金新銳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
3
情況,請仔細閱讀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ciccfund.com)及中國
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關業(yè)務公告。投資人亦可撥打本基金管理
人客戶服務熱線:400-868-1166(免長途話費)咨詢相關情況。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
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
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
風險。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